云霄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云霄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社会团体)
2026-02-10 17:20 来源:云霄县民政局

经调查,云霄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云霄县水力发电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提交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检查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团体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下列社会团体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名单:

1、云霄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云霄县水力发电协会;

特此公告。

云霄县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