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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编号:2026002)
2026-01-23 15:36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02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序号权利人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四邻界址
1赖炎钦
吴碧华
国有云霄县莆美镇绥宝路71号2幢A单元601室350622006002GB01096F00030015土地分摊面积:21.30㎡;
建筑总面积:173.34
商务金融用地东:自墙邻路;西:自墙邻路;南:自墙邻路;北:自墙邻18米路。

注:该不动产原权利人为中国工商银行云霄县支行,根据《云霄县房地产转移书登记监证书,云房转字073344号》,转移至翁志刚名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本;根据《云霄县房地产转移书登记监证书,云房转字073345号》,在经翁志刚转移至蔡文灿名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本;蔡文灿将该不动产转移至妻子赖小李名下,根据《云霄县房地产转移书登记监证书,云房转字126767号》,在经赖小李转移(赠与)至赖炎钦名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本。赖炎钦因保管不慎将房权证云政房字第0029387号遗失,原遗失的权利证书同时作废。赖炎钦持上述等相关权属来源转移材料;向我机构申请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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