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高金顺(已故) | 国有 | 云霄县云陵镇 云漳路147号 | 350622005001GB41402F00010001 | 宗地面积:34.50; 建筑总面积:57.68 | 城镇住宅用地 | 东:至墙; 西:至梁德来墙;南:至滴水; 北:至滴水。 |
注:根据《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闽0622民初1799号》、《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622执1459号》、《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622执1459号》,该不动产由高其万、高如福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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