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通知
2025-12-17 10:39 来源:云霄县应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通知》(闽森防办〔2025〕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省里要求,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云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通知

闽森防办〔2025〕15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2025年1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2号国务院令,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适应新时代防灭火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识《条例》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条例》贯彻落实的重大责任,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做好细化部署和充分准备,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沿着法治化轨道高质量发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把《条例》宣传作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深入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在重点区域,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防火意识。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要将《条例》纳入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基层防灭火机构、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等的培训内容,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灭火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安全避险等知识技能,提升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形成完整的森林防灭火法律体系。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

《条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森防指办公室。省森防指将启动《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条例》编修工作,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条例》内容可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及电话:林亮,0591-83206953,0591-87509035(传真),fjsfhb@126.com。


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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