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1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王顺英 | 国有 | 云霄县莆美镇云漳路418号 | 350622006007GB01085W00000000 | 宗地 面积:44.96 | 商住 | 东:自墙邻9米路;西:自墙邻漳南路;南:与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云霄公司共墙; 北:与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云霄公司共墙。 |
| 1 | 张定水(已故) | 国有 | 云霄县莆美镇云漳路420号 | 350622006007GB00627W00000000 | 宗地 面积:44.96 | 商住 | 东:自墙邻9米路;西:自墙邻漳南路;南:与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云霄公司共墙; 北:与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云霄公司共墙。 |
注:根据:《公证书》,该不动产由石志链继承、受赠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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