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变更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告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后,我机构将予以受理变更及更正登记,现予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陈式希 李梅玉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东厦镇浯田村岑下115号 | 350622007009JC00028F00010001 | 宗地面积:35.48; 建筑总面积:52.88 | 农村 宅基地 | 东:自墙邻巷至陈炎林住宅; 西:与陈小新住宅共墙; 南:自墙邻巷至陈福群住宅; 北:自墙邻埕地、简易房。 |
注:原不动产权利人姓名为:“陈淑希”,现更正为:“陈式希”;同属一人。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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