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 振消费的工作部署,促进我省商务领域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打造国内外品牌首发、首秀、首展、首店的集聚高地和原 创品牌孵化地,制定以下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通过七项具体措施支持首发经济,并对不同支持对象设定了清晰的申报条件。
(一)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福建首店。福建首店是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代表性、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在福建省内开业的第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门店;或以上品牌现有门店通过创新业态、模式或场景升级开设的具有创造性改变、有别于传统门店的创新型门店。对符合条件的福建首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
(二)支持省内原创潮牌开设首店。省内原创潮牌是指品牌在福建省内创立、发展,总部设立在福建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文化特色、达到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本土潮流品牌。支持省内原创潮牌新开设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直营门店,或对其在省内现有的直营门店通过创新业态、模式或场景升级开设具有创造性改变、有别于传统门店的创新型门店,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
(三)支持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支持国内外品牌、原创品牌 及商业运营商等有关单位在省内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 首发、首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支持首展落地福建举办。对经商务部审批,冠名“世界”“全球”“亚洲”“中国”“国家”“全国” “中华”, 且市场化举办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首届在我省落地举办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五)支持打造“福品首发”平台。支持各地常态化开展福 品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聚焦地理标志产品、名特优产品、老字号、区域公共品牌、国货国潮等地方特色福品,打造福品消费场景。支持本省企业在省内外商圈、步行街等消费集聚区新开设或重装升级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福品展示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六)打造城市商业首发经济承接载体。鼓励各地聚焦场景 化改造、品质化供给、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供应链提升 等方面,积极推动商圈、步行街、大型商超、便民生活圈等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培育城市商业首发经济承接载体,打造一批特色零售业创新消费场景,推动零售业态高质量发展。
(七)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 进首发经济支持措施,加快引进城市首店、丰富品牌首店资源;对商业运营商积极引进落地品牌首店、运营成效较好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支持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培育发展福品品牌首店,支持优质福品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三、特色亮点
政策不仅提供直接奖励,还注重培育适合首发经济发展的商业生态:
(一)打造承接载体:推动商圈、步行街等进行场景化、数字化改造,为品牌首店和首发活动提供优质的落地空间。
(二)鼓励地方加码:明确鼓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支持措施,形成省、市政策合力。此前福州、厦门思明区已有相关政策。
四、如何申请与后续步骤
政策的实施有明确的安排和路径:
(一)专项资金:省级已安排2000万元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二)组织实施:由福建省商务厅牵头,政策自印发日(2025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三)申报流程:省商务厅将另行下发具体的申报通知。届时,企业需通过所在设区市的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最终条件和流程以该通知为准。
解读机构:云霄县工信局
联系人:方杨烨
联系电话:8551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