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繁棕、张扬锋、张碧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持向东渠水长流,赓续江南红旗渠血脉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向东渠概况
向东渠于1970年9月兴建,1973年3月建成通水,总干渠长78公里(云霄县境内69.6公里),是承担云霄、东山两县工农业生产用水供给并具有防洪排涝作用的综合性水利工程。向东渠渠首有两个水源,一为峰头水库,另一个为水尾拦河坝(即提案中所说的下河下洞)。
向东渠现状由四家单位分段管理:
(一)峰头水库渠首0+000~1+000:漳州市峰头水库运行中心和云霄县向东渠工作站共同管理。
(二)1+000~36+844:云霄县向东渠工作站管理(同时管理向东渠水尾支渠长2.22公里)。
(三)36+844~69+600:云霄县杜塘水库工作站管理。
(四)69+600~78+000(终点红旗水库):东山县水务公司。
云霄县向东渠工作站及云霄县杜塘水库工作站主管部门为云霄县水利局。
二、向东渠农业灌溉制度建立及农业水费收取概况
(一)向东渠农业灌溉制度建立概况。1973年向东渠建成通水后,向东渠灌区灌溉制度开始建立。当时由各个行政村生产队提出用水计划,由向东渠管理处汇总后统一安排通过农业放水涵放水灌溉,而生产队负责从农业放水涵接水并护水到农田完成灌溉任务,最后由生产队负责缴纳水费。
(二)农业水费收取概况。从 1980年开始,向东渠灌区农业水费收取难度逐渐加大,直到2009年开始无法收取,农业水费无法收取主要原因如下:
1.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种植作物多样化导致对农业灌溉用水需求也多样化,生产队无法代为提交统一用水计划并负责缴纳水费,因此用水申请提交分散到各个农户,灌区管理单位收取水费也需面对各个农户。
2.云霄人民为建设向东渠作出了巨大贡献,当时以生产队为基础组建民工团,要求民工团自带粮食、工具、工棚,建设后期有部分生产队变卖耕牛等集体资产支持向东渠建设。有部分农民因此认为可以不缴纳农业水费。
3.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有部分农民认为国家在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认为农业水费也应取消。
4.农业水费无法收取导致相应工程维护投入无法回收。
三、向东渠灌区农业灌溉概况
向东渠中型灌区在云霄县境内涉及5个乡镇、1个开发区(马铺、下河、火田、云陵、莆美及经济开发区),设计灌溉面积5.811万亩,现状耕地实际灌溉面积1.015万亩,园地实际灌溉面积3.905万亩。向东渠建成后,作为向东渠灌区管理单位,云霄县向东渠管理处(云霄县向东渠工作站)为保持有效发挥向东渠灌区农业灌溉功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从向东渠建成至今长达52年的时间,除了工程维修养护及渠道发生险情时会暂时停止全段渠道供水外,因向云霄县风吹岭水厂供水需要,绝大部分时间向东渠水尾隧洞至风吹岭渡槽长达17.6公里的渠道一直在供水,确保了向东渠灌区下河乡大部分农田及云陵镇部分农田灌溉用水不中断;而且,峰头水库向东山供水期间,因渠道水量充足反而可以确保向东渠主干渠沿线(包括向东渠灌区及杜塘灌区)所有农田灌溉用水。从向东渠建成至今,因维修养护难度大、维修费用短缺、渠道周边农田被征用等原因,有部分农业放水涵失去调节能力(但仍有供水),有部分农业放水涵应有关部门要求取消。但是,向东渠工作站也会根据周边农田灌溉需要,结合工程实际增加农业放水涵,比如2016年根据下河乡外龙村要求增加设了5支放水涵,2018年根据莆美镇莆南村要求增加了2支放水涵。
(二)根据原先的向东渠灌溉制度,正常情况下,由车圩溪水尾引水承担云霄居民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当车圩溪水尾来水不足时则由向东渠工作站根据灌区各行政村用水计划向峰头水库申请用水,这样可以有效保证灌区灌溉用水。但是,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导致申请用水主体不明确、农业水费无法收取导致相应工程维护投入无法回收、峰头水库加强水资源管理等原因,事实上2000年以后原先的向东渠灌溉制度已逐渐不适应灌区的农业发展需求。上述原因客观上导致向东渠部分渠段在枯水期无法有效供水。
(三)2022年9月,因车圩溪来水不足,根据云霄水务公司提请,正式启用峰头水源工程管道引水供应风吹岭厂;2022年12月,正式启用峰头水源工程管道引水供应云霄第二水厂。因此,峰头水库明确提出,为减少水资源浪费,今后峰头水库供云霄水厂用水不再通过向东渠道。至此,车圩溪来水经向东渠道承担了沿线灌区的农业灌溉用水。因天气异常干旱等原因,车圩溪来水在2023年1月至3月及2024年1月至4月急剧减少,极少量来水只能供应下河乡外龙村至南塘段农田灌溉。
综上所述,向东渠建成后至今,为向东渠沿线灌区农业灌溉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向东渠灌区管理单位,云霄县向东渠工作站为保持有效发挥向东渠灌区农业灌溉功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克服诸多困难提供灌区农业灌溉用水。但因申请用水主体不明确、农业水费无法收取、峰头水库加强水资源管理等原因,客观上造成向东渠部分渠段在枯水期无法有效供水。
四、建议
如上所述,要解决向东渠部分渠段在枯水期农业灌溉用水不足,需要解决现有灌溉制度运转困难的问题,加强同峰头水库农业灌溉用水的调度协调,并考虑通过拟建的梅林水库调度补充水量。
(一)现有灌溉制度运转困难问题,可以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善、解决。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云政办〔2017〕191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用10年时间在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根据文件要求,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由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实施。
(二)根据中共漳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3〕7号《关于峰头水库供水及水源地生态保护的纪要》,原则同意云霄县重新核定的向东渠灌区实际需水量,即正常年份需峰头水库调度补充灌溉用水1233万立方米/年,并分两个时间段(3-6月、7-11月)进行引水;具体用水计划由云霄县提前报予峰头水库运行中心进行供水。会议纪要并未明确要求天气异常干旱情况时峰头水库应提供的农业灌溉水量,因此,天气异常干旱情况时的农业灌溉水量需根据实际情况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峰头水库解决。
(三)根据云霄水网建设规划,拟于车圩溪上游支流建设梅林水库,总库容1841万m3。梅林水库为多年调节水库,具有蓄丰补枯作用,建议可通过县级层面协调,在运行调度中适当增加梅林水库下泄流量补充向东渠水尾引水工程枯水期来水。
签发领导:陈荣辉
联系人:邓济坤
联系电话:13607598406
云霄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