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粉玉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加强城镇居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梁首府小区附近养殖问题
我局对中梁首府小区附近养殖场开展检查。经查,该处养殖场位于中梁首府小区后200米左右,属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养殖鸡、鸭、鹅共30只左右、生猪20头左右,猪舍配套有沼气池、储液池等处理设施。
因该处养殖场属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根据《中共云霄县委办公室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委办明电〔2024〕70号)要求及属地管理职责,我局已将该问题及相关情况移交给云陵镇人民政府。
二、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执法监管
我局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环境监管,通过定期巡查及“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格监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2025年以来,我局已累计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3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件。
三、关于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渠道
目前,居民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包括“闽政通”APP线上端口)渠道进行。我局已配备业务人员负责处理相关投诉,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办结并反馈。
四、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严格监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切实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持续强化信访投诉业务人员培训,优化办理流程,致力于更高效、更优质地回应居民诉求,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领导签署:郑 蒲
联 系 人:吴蔚政
联系电话:15880501842
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