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2025-10-09 15:42 来源: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志新代表:

您在云霄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校园周围三无食品安全整治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一直以来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司其责”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各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即: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

全监管,城管部门负责流动摊贩的监管。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抵制“三无产品”浓厚氛围

(一)扩展宣传广度深度。我局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搭建食品安全宣传平台,充分利用电视、网络、黑板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校园周边三无产品的危害性,提升师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强化重点人群引导。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学生师生、企业经营者、各乡镇讲授食品安全法,培训学校、企业及基层的宣传力量,增强师生、企业、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师生、家长对食品安全的鉴别力、防患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维权意识。

(三)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报道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舆论引导,来切实增强师生及家长们的消费信心,来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

二、聚焦重点领域监管,开展校园周边经营主体专项整治

我局加强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饭桌卫生状况及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的监督管理。一是各市场监管所以辖区内校园周边的超

市、小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检查场所,重点查看食品经营户持证照情况,进、销货记录,检查生产厂家、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三无”食品等信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和曝光厂家的产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没收,予以销毁。二是我局以学校周边小餐饮、学校食堂为检查重点,确保学校餐饮服务安全供给,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教育部门加强排查,常态化组织各校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排查,并对周边流动摊贩进行劝离引导,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管局进行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各学校通过班会、队会、安全课等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三、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长效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和通报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作用,各成员单位沟通联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既避免职责交叉又防止监管空档,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各环节监管到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管工作的跟踪、督办、组织、指导,充分发挥督导作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在加强综合协调、联合执法、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任务量化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下力气,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失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问责。强化各环节监管的衔接,形成科学、紧密、完善的监管链,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线,确保我县辖区内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由于人员、资金原因,尽管各监管部门通过全方位、多举措的整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常抓不懈。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把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管工作,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督查,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

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李毅荣

联系人:曾玫

联系电话:15959605240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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