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陵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漳州市云霄县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云霄县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由于现阶段食品经营单位“多、小、散、乱、低”特征明显,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
云霄威惠庙是开漳历史文化重要载体,集历史古迹、民俗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威惠庙美食广场聚集多种业态(食品)经营主体,是体验、品尝云霄地标特色美食、娱乐休闲和购买地标伴手礼的打卡地。因此,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我县决定在威惠庙美食广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标杆,带动我县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落实。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内容、标准及工作要求,融入“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和“放心消费在福建”平台建设,形成三位一体的创建格局,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以点带面推动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至2025年底,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达100%,“一品一码”追溯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食品快检合格率达100%,公众对街(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落实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
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成立“云霄县建设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工信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体旅局、云陵镇、圣城集团、城投集团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件1)。
(二)职责分工
1.县食安办(市场监管局):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建设活动,策划各阶段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解落实建设目标任务,摸排放心消费街(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底数并建档造册;指导食品经营单位按照建设标准逐步整改达到建设要求;
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入驻“放心消费在福建”智慧服务平台,积极培育食品安全承诺单位;查处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落实日常监管职责。
2.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放心消费街(区)建设、“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工作及承诺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和工作实效,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和放心消费街(区)建设的知晓率、满意率,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3.县工信局: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协助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对食品经营单位的建设工作进行帮扶指导。配合有关成员单位共同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前的日常监管。
5.县卫健局: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卫生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6.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做好消费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工作。
7.县财政局:为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8.县文体旅局:开展文旅融合宣传工作,配合开展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
9.县公安局:配合开展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保障人员安全。
10.云陵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好放心消费街(区)有关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规范、宣传引导工作,发挥街(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能,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及时提供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11.圣城集团:落实放心消费街(区)业主主体责任,统筹威惠庙美食广场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改造,负责商户招商入驻,保障共享粗加工区、管理用房的建设。
12.城投集团:落实放心消费街(区)的管理责任,负责街(区)日常运营管理,统筹街区数字化管理(AI监控、明厨亮灶维护),协同开展商户培训、应急演练及消费者投诉协调。
(三)加强街(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建设放心消费街(区)共享粗加工区和可视化管理控制中心,统一布置粗加工所需的设备,为部分面积偏小,功能布局无法完全满足餐饮操作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提供集中处理场所。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对放心消费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利用县食品快检中心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的食材和制售的菜肴进行快速检测,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街(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所在社区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有效落实网格化监管,对食品经营单位监管覆盖面达到100%。
(四)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街(区)食品经营者(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街(区)内经营的已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符合《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等特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覆盖率达到100%。
1.餐饮服务单位建设标准。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达100%;街(区)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达100%;特定餐饮服务单位达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信息公示“九统一”(含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承诺公示牌、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包保干部信息、食品检验报告公示)。
2.食品销售单位建设标准。街(区)内食品销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达100%;销售纳入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达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要求;经营许可证悬挂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全部合格;店容整洁,货物摆放有序,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冷藏设备齐全并符合食品温控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质量有保证,定期下架或召回不合格食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店堂内无违法食品广告,所经销食品标签标注规范;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批发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索证索票齐全;年度内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街(区)内食品销售单位实行信息公示“九统一”。
(五)推进“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
将“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作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的核心抓手,通过系统化培育和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培育目标。
1.建立重点推进机制。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食流〔2025〕191号),结合省级、市级任务分解,推动第一批培育对象优先向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倾斜,选择软硬件基础好、食品安全提升意愿强的商户,采用“一企一档”精准帮扶,确保2025年9月底前完成首批“食品安全承诺单位”建设,至少打造2家样板单位,街(区)“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保持全市前列。
2.强化承诺标准落地。所有承诺单位均需诚实守信践诺,制度健全落实,信用记录良好,信息公开透明。食品销售类承诺单位重点强化全链溯源管控与风险管理,实施“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同步建立供应商动态评价及临期食品预警机制,引入色标管理、6S现场管理法优化环境,并在熟食区、生鲜加工区部署AI监控实现透明化管理,同时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推行减盐减糖、绿色包装及反浪费引导。餐饮服务类承诺单位聚焦“五净厨房”建设(场所、设施、工具、人员、餐具净),确保冷冻储藏、餐具消毒、“三防”设施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培训及索证索票“三个100%”要求,通过透明隔断、“互联网+明厨亮灶”及AI行为识别技术公开加工过程,并运用4D/5常/6T体系防控交叉污染;积极探索公开食品原料和制作方式,承诺食品添加剂减量并自觉抵制非法添加,带头践行“制止餐饮浪费”在经营场所开展宣传倡导,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和适量取食,以整体提升餐饮服务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3.创新动态监督与激励机制。建立“红黑榜”月评制度,结合消费者满意度(目标≥90%)和投诉响应时效(48小时内响应),对失信单位实施摘牌退出;同时,根据获牌单位自身意愿,帮助申请接入省局与支付宝的战略合作通道,提升商家芝麻信用分值,形成“培育-承诺-监督”闭环,确保承诺单位成为街区食品安全标杆,带动整体治理水平提升。
(六)深化“放心消费在福建”平台应用
深化“放心消费在福建”平台应用,实现街(区)所有食品经营单位100%备案入驻平台,将平台打造成为消费者监督、商户自律和监管介入的核心枢纽,提升街区透明度和信任度,实现消费投诉量下降的实效目标。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政府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在街(区)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受理方式,落实投诉受理首接负责制,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办理率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小额快奖”实施办法,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八)建立放心消费街(区)食品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云陵镇、县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联合承保机构,加强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宣传,消费者因食品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的,按照《漳州市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方案》规定兑现赔偿。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在街(区)内建立食品安全固定宣传栏,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以及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地方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工作及承诺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定期组织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关于建设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的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步骤、期限等内容,结合街(区)建设标准,加强对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软硬件建设,对照建设标准抓好查缺补漏。
(一)申报阶段:2025年5月26日前向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上报示范建设请示,并提交《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二)摸底阶段: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摸底工作。
(三)建设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放心消费街(区)软硬件建设,包括基础设施改造、规范经营主体、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监管机构设置等。
(四)自评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对照建设标准做好查缺补漏、优化提升工作,完成建设及自评工作,并向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提出验收申请。
(五)验收复核阶段:按照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接受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考评验收;根据具体安排,接受省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周密部署
要高度重视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考评标准,落实具体建设推进措施和计划安排,确保建设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强化技术支撑,定期组织“放心消费在福建”平台操作培训,推动“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落细落实。要加强财政及人力保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经费由威惠庙美食广场业主、经营单位自筹,县财政(投入)补贴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要严格规范经费管理,落实专款专用,2025年省级财政对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的补助经费应专项用于建设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二)注重实效,大胆创新
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发扬创新精神,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富有治理成效的建设路径;要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善于总结提炼,逐步形成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工作经验。
(三)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将适时开展抽查;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要继续加强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相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持证亮证及风险等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四)加强引导,公众参与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开展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不同载体,广泛宣传放心消费街(区)建设目的意义及有关工作动态,不断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公众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引导食品经营者和公众积极参与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督,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