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7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启动建设一个信息化全过程可追溯100亩以上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由于原项目申报单位放弃项目,现决定再次遴选有实力、有意愿、基础条件较好、符合申报条件的中药材生产企业或合作社作为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根据《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书》要求填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云霄县农业农村局热作站,莆美镇侨兴路8号。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9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陈天佑 电话:13607598319
附件:1.福建省2023年全程可追溯规范化中药材生产示范 基地建设规范(试行)
2.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书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福建省2023 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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