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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5112)
2025-09-02 10:04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9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序号权利人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四邻界址
1张跃火
方清香
国有云霄县云陵镇
民生路9号
350622005001GB41308F00010001宗地面积:46.84;
建筑面积:77.10
城镇住宅用地
东:自墙邻路;
西:自墙邻巷;
南:与方朝元共墙;北:与王玉春共墙。

注:原权利人“张光夭火”与现权利人“张跃火”同属一人;1993年9月30向吴灿然购买取得,并办理的土地证(证号:03296号)、房产证(云政房字第03296号);1995年9月7日该宗地原办理工程建设许可证书时由于向审批部门提供的是原始公定契及其他相关材料,故导致审批部门办理出工程建设许可证书的名字误登记为“吴灿然、吴世泽”;经权利人确认该房屋竣工时间:1996年03月20日,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依据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发〔2021〕1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云政办〔2022〕25号)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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