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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湖周边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
2025-07-28 16:23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

近日,云霄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南湖周边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竞争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县开展县城区工业项目“退城入园”改造工作,重点推动南湖片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为县城区改造提升腾挪留足发展空间。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云霄县奋勇争先再上台阶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南湖片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工作部署,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10〕27号);

(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10〕356号);

(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241号);

(四)《漳州市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1〕172号);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

(六)《云霄县实施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指导意见》。

三、目标任务

根据县城区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南湖片区21宗和山美片区3宗共24宗工业项目“退城入园”工作,在实施“退城入园”工作中,形成可复制工作经验,带动改造盘活县城区其他地方低效工业用地。

四、工作进展

我县于2024年12月启动制定《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经征求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税务局、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发改局、司法局、莆美镇、圣城集团等单位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

2025年3月27日,经过分管领域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无异议;

2025年4月22日,经过云霄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2025年7月7日,云霄县人民政府印发《南湖周边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

五、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云霄县莆美镇南湖片区21宗和山美片区3宗共24宗工业项目,《实施方案》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六、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12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意义。一是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二是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有利于城区高质量发展;四是有利于产业绿色集聚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规划统筹与有序实施相结合原则;二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三是政策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原则。

(三)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南湖片区21宗和山美片区3宗共24宗工业项目“退城入园”工作,形成可复制工作经验,带动改造盘活县城区其他地方低效工业用地。

(四)“退城入园”项目情况。南湖片区符合“退城入园”工业项目一共21宗(包括1宗收回未供工业用地),土地面积783.87亩,山美片区3宗,土地面积66.39亩,合计24宗850.26亩,另有一宗亿德织造剩余批而未供土地21.4亩未供地,整片区总计871.66亩。

(五)工作实施安排。2025年计划实施一是建发“南湖印”项目周边涉嫌闲置土地的漳州大众兴纺织工业有限公司(174.7亩)和云霄县通利达水泵加工有限公司(7.12亩)、供而少动福建紫祥龙家俱有限公司(79.12亩)、漳州市信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2.18亩),整合批而未供的漳州亿德织造服装有限公司剩余用地(21.41亩),五宗项目联成一整片,用地面积总计314.53亩,二是华龙科技文化园周边供而少动漳州云新纸业有限公司(18.84亩)、漳州汇泰木业有限公司(28亩)及闲置土地漳州派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19.55亩),三宗项目合为一片,用地面积66.39亩,二片总计380.92亩,作为第一批“退城入园”项目进行先行先试,再辐射带动改造其他项目。

2026年起,根据第一批实施“退城入园”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其余项目再逐宗实施。

(六)推进程序。具体办理“退城入园”业务程序分别为通知、签订意向书、评估、协商、审批、签订协议、腾退、支付等8个环节。

(七)“退城”方式。一是土地置换;二是政府收储;三是委托收购。

(八)政府收储奖补资金计算。一是补偿资金核算,具体为建立评估公司库、评估机构选定、补偿资金确定、争议解决;二是奖励资金核算,包括为基础奖励、腾退进度奖励和签约进度奖励三项资金;三是税费缴纳规定,由企业按照相关部门相关规定缴纳。

(九)“退城”奖补资金支付。一是补偿资金。在企业与县土地收储中心完成签订收储协议书后三个月内支付;二是奖励资金。在企业与县土地收储中心完成收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支付。逾期未支付的,未支付的款项按银行同期三年期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云霄县自然资源局,设立收储资金融资组、土地厂房收储综合协调组和办公室,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相关措施,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十一)工作要求。一是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将“退城入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专人全程参与;三是各退城企业在“退城入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本方案。

(十二)其他。一是全县“退城入园”项目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的经验做法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上级政策调整,出台与本方案不一致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二是因重大、特殊情况需要“退城入园”的,采用“一事一议”原则办理;三是本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四是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蔡钦荣

联系电话:0596-858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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