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7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何和平 | 集体 | 云霄县马铺乡 坪水村 | 350622001019JE00032L00000001 | 宗地面积:22.00 | 乔木林地 | 东:邻何汉林林地;西:邻何能清林地;南:邻何汉林林地;北:邻何进兴林地。 |
| 2 | 汤两顺 | 集体 | 云霄县马铺乡 宝石村 | 350622001021JE00055L00000001 | 宗地面积:455.71 | 乔木 林地 | 东:邻宝石村集体林地及云霄县福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地;西:邻坑沟; 南:邻林新吴、吴凤珠、宝石村集体林地; 北:邻路、罗文来、罗素珍、罗火顺、赖珠、汤两顺、罗火炉、罗石娇、宝石村集体林地。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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