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2025-06-26 08:00 来源:云霄县林业局

何煌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退桉还林的建议》(第45号)已收悉,针对提案中提及的巨尾桉种植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认识桉树生态功能,澄清认知误区

巨尾桉作为速生树种,与其他树种一样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从科学研究来看,中国林科院速生树木所研究表明,尾巨桉人工林年蒸腾量占降雨量的33.6%,与华南地区其他主要造林树种相当。从水分利用效率看,桉树合成1千克干物质仅需510升水,显著低于黄檀(1323升)、针叶树(1538升)等树种。这说明桉树本身并不存在“抽水机”的特性,关键在于是否采取科学的营林措施。

针对部分林农过度施肥、全垦整地等行为,我县通过发放《科学经营桉树倡议书》、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引导林农采用深挖穴施肥、保留植被带等生态友好型抚育措施,减少对土壤和水源的扰动。

二、严格落实政策管控,优化林分结构

我县高度重视桉树种植引发的生态问题,2023年出台《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云霄县部分重要生态区位林地限制发展桉树的通告》(云政综规〔2023〕1号),构建“限桉区”管控体系:

1.划定限制区域。将峰头水库、杜塘水库等6个重要生态区位划定为“限桉区”,涉及林地面积4.89万亩,其中桉树林2.33万亩。在这些区域内,禁止新种桉树,现有桉树林轮伐期延长至10年,采伐后必须改种沉香、红椎等珍贵乡土树种。

2.强化林地管理。对“限桉区”内国有、集体林地新发包合同,明确禁止种植桉树条款。

3.推进生态补偿。对“限桉区”内桉树林采伐后改种珍贵树种的,县财政给予每亩500元一次性补助。同时,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对峰头水库一重山等重点区域桉树林进行收储改造,通过“退桉还香”“退桉还阔”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三、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

在推进退桉还林过程中,我县注重平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1.发展替代产业。出台《云霄县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对改种沉香、降香黄檀等树种的林农,给予每亩500-800元补助。目前,全县已种植沉香6000亩、红椎3000亩,预计沉香7~8年成材后,每亩产值可达9万元。

2.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峰头水库200亩退桉还林地块纳入漳州信息产业集团碳票发行试点,创新探索“碳票”变“钞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鼓励林农通过“林票”“地票”等方式,将林地经营权转化为资本收益。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云霄融媒”等平台发布限桉改桉政策及桉树科学经营措施等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签发领导:何炳森

联 系 人:方纯

联系电话:18065711157

福建省云霄县林业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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