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桉树林更新改造的建议》(第6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学划定种植区域,强化生态保护红线
为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2023年我县发布《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云霄县部分重要生态区位林地限制发展桉树的通告》(云政综规〔2023〕1号),将峰头水库、杜塘水库等6个一重山重要生态区位共4.89万亩划定为“限桉区”,其中桉树林面积2.33万亩。“限桉区”将桉树林的采伐年龄延长为10年,对申请采伐后的伐区进行科学经营,引导林农逐步退出水源等生态区位的果树、桉树种植。通过这一举措,从源头上控制桉树无序扩张,确保水源地及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安全。
同时,依托“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县186名专职护林员利用巡护APP,对“限桉区”开展常态化巡查,结合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监测,实现对违规种植桉树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二、创新协同推动机制,凝聚生态建设合力
在推进桉树种植管控与生态林改造过程中,我县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投入机制:
1.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出台《云霄县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云林〔2023〕11号),对“限桉区”内桉树林采伐后改种珍贵树种的林农,县财政给予每亩500元一次性补助。2023年以来,已发放补助资金约91.85万元,完成改种面积1451亩。
2.国企引领示范带动。以国企福圣林业公司为实施主体,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1.51亿元,收储林地12万亩。目前已收储林地7998亩,将收储林地中的桉树林逐步改造为珍贵树种混交林。如在峰头水库一重山,已完成340亩桉树林采伐迹地改种沉香、红椎混交林,打造生态修复示范样板。
3.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村企合作”“林票地票”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火田镇白石村通过“村企合作”,利用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将桉树林改种为沉香、降香黄檀等树种;下河乡通过发行“林票”,吸引村民以林地经营权入股,参与桉树改造与生态林建设,实现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东。
三、加强科研创新,优化树种结构
为筛选出更适宜我县生长的替代树种,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我县多措并举加强林业科研创新。
1.建立科研合作关系。与福建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开展桉树人工林改造技术研究。在园岭国有林场设立科研试验基地,开展桉树纯林套种珍贵树种试验,目前已成功套种灰木莲、米老排、卷荚相思等10余种珍贵乡土树种,探索出一套适合本地的“桉树+珍贵树种”混交造林模式。
2.推广乡土树种种植。结合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广沉香、红椎、火力楠等适应能力强、生态效益高的乡土树种。今年来,全县新增珍贵树种造林900亩,有效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景观效果。
3.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林区,开展桉树科学经营与替代树种种植技术培训,发放《科学经营桉树宣传册》《沉香育苗、种植和结香技术手册》等资料,为林农提供从种苗选择、造林技术到抚育管理的全过程技术服务。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林业改革,严格落实桉树种植管控政策,加大生态林改造力度,力争到2027年完成“限桉区”内全部桉树林改造任务。同时,不断完善协同推动机制,加强科研创新与技术推广,实现我县林业生态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签发领导:何炳森
联 系 人:方纯
联系电话:18065711157
福建省云霄县林业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