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我机构将予以注销,该不动产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 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利证书 编 号 |
| 1 | 吴得荣 | 国有 | 莆美镇后汤村 | 350622006001GB40230W00000000 | 宗地面积:111.7 | 城镇住宅用地 | 云国用(2012)第6029336号 |
| 四邻界址 | 东:与邻共墙; 西:与汤綱市共墙; 南:自墙邻路; 北:自墙邻巷。 | ||||||
注:依职权办理注销登记;《云霄县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4〕5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汤森河等人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云政综〔2025〕12号。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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