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7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汤庭荣 朱雪兰 | 国有 | 云霄县莆美镇宝城路142号 | 350622006002GB40324F00010001 | 宗地面积:49.86 建筑面积:231.92 | 城镇住宅用地 | 东:自墙邻路;西:自墙邻路;南:与汤清武共墙; 北:与林志松共墙。 |
注:根据《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审查意见表 N0:2023007》、《公证书》,原权利人汤亚森签署放弃继承产权并赠与至汤庭荣,故该不动产由汤庭荣、朱雪兰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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