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铺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0596-878800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备注 |
| 1 | 何文春 罗丽仔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马铺乡坪水村新洲新村30号 | 350622001013JC00008F00010001 | 宗地面积:47.33;建筑面积:156.27 | 农村宅基地 | 东:与何金海住宅共墙; 西:与何金论住宅共墙; 南:自墙邻埕; 北:自墙邻空地。 | 竣工时间:2012年10月21日 |
| 2 | 何艺聪 何美凤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马铺乡坪水村新洲新村12号 | 350622001013JC00009F00010001 | 宗地面积:48.78;建筑面积:161.69 | 农村宅基地 | 东:与何木桂住宅共墙; 西:自墙邻空地; 南:自墙邻埕; 北:自墙邻空地。 | 竣工时间:2012年10月21日 |
| 3 | 何国文 何桂珍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马铺乡坪水村新洲新村10号 | 350622001013JC00010F00010001 | 宗地面积:47.99;建筑面积:159.22 | 农村宅基地 | 东:与何火坤住宅共墙; 西:与何木桂住宅共墙; 南:自墙邻埕; 北:自墙邻空地 | 竣工时间:2012年10月21日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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