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云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国有 | 云霄县莆美镇云漳路257-1号、257-2号 | 350622006003GB40497F00010001 | 宗地面积:2577.81;建筑面积:144.86 | 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 东:邻云漳路; 西:邻山坡挡土墙;南:邻巷; 北:邻宝山宫。 |
| 2 | 云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国有 | 云霄县陈岱镇岱东村 | 350622010007GB40005W00000000 | 宗地面积:1684.24 建筑面积:62.92 | 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 东:邻岱东村集体山地; 西:邻岱东村集体山地; 南:邻路; 北:邻岱东村集体山地。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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