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告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后,我机构将予以受理,现予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 0596-8588835。
|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权属来源 |
| 1 | 吴灵树 吴梅花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下河乡坡下村刈稻行8号 | 350622002003JC00001F00010001 | 宗地面积:36.91 建筑面积:88.32 | 农村宅基地 | 云集建(93)字第 807920号 |
四邻 界址 | 东:自墙邻空地; 西:自墙邻埕; 南:与吴进城住宅共墙; 北:自墙邻巷至牲口房。 |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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