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告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后,我机构将予以受理,现予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 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权属来源 |
| 1 | 方晓东 林晓红 | 国 有 | 云霄县云陵镇滨东路滨东佳苑1幢801室 | 350622005002GB00216F00010027 | 土地分摊面积:12.9; 建筑面积:137.50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品房买卖合同、福建省云霄县地方税务局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云霄县商品房预售登记监证书 |
| 四邻 界址 | 东:自墙邻国道324线; 西:自墙邻路; 南:自墙邻路; 北:自墙邻路。 | ||||||
注:该权利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35062208001200100号;《福建省云霄县地方税务局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云地税权证(2013)2677号、《云霄县商品房预售登记监证书》云商预登字130805号复印件,故房管与税务部门无法提供合同及涉税证明原件予以权利人,权利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原坐落:云霄县下坂村324国道西侧云霄·翔球广场·翔球江畔A区1号楼8A号,现址为:云霄县云陵镇滨东路滨东佳苑1幢801室。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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