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该公告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后,我机构将予以补发登记,原遗失的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 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利证书编号 |
| 1 | 周荣生周顺花 | 宅基地 使用权 | 云霄县东厦镇 荷中村3区135号 | 350622007005JC00004F00010001 | 宗地面积42.69; 建筑面积:68.13 | 农村宅基地 | 云集建(96)字 第411245号 |
| 四邻 界址 | 东:自墙邻简搭、埕地; 西:自墙邻巷至周雪银住宅; 南:自墙邻巷至周红嘴住宅; 北:自墙邻巷至周进本住宅。 |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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