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自然资源 >  其他
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025)
2024-12-16 15:11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告在云霄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后,我机构将予以受理,该权利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350622010001032020000755》复印件,故其楼盘开发商(漳州唐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房管部门无法提供该合同原件予以权利人,由漳州唐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现予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 0596-8588835。

序 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用 途权属来源
1龚学智
何怡函
国 有云霄县莆美在顶溪路129号大唐印象
地下车位143
350622006009GB00137F00060130 建筑面积:31.02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合同编号:350622010001032020000755
四邻
界址
东:邻路;
西:邻路;
南:邻路;
北:邻路。

 注:原坐落:云霄县莆美在顶溪路大唐·印象地下室地下车位143,现址为:云霄县莆美在顶溪路129号大唐印象地下车位143。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