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1995年5月,为了加快我县市政改造建设步伐,保障国道行车行人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县城整洁美化,云霄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建设双溪口80米大通道,其中双溪口村沿国道路段需要进行拆迁建设,为确保拆迁建设顺利开展,县政府同意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安置。
双溪口路段80米大通道工程建成后,部分被拆迁户在临324线国道和农民街进行安置或就地改建,同时莆美镇人民政府在农民街主导开发部分安置房,由于历史原因,共有107户(146间)拆迁安置房因没有用地权属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涉及的群众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咨询、信访反映情况。
为维护拆迁安置户和购房户合法权益,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府公信力,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完善手续”原则,2024年,云霄县人民政府决定解决双溪口路段80米大通道工程拆迁户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二、主要做法
针对该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2024年8月22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云霄县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会议,莆美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双溪口村委会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国道 324 线双溪口路段80米大通道建设拆迁安置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有关事宜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提出了以下具体解决办法:
(一)成立工作小组,协调解决问题。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莆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和双溪口村委会组成的处置小组,协调处置办理安置户不动产登记,具体登记业务由自然资源局负责。
(二)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办理路径。结合问题产生的历史具体情况,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2〕2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国道324线双溪口路段80米大通道建设拆迁安置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明确解决问题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三)深入调查核实,逐宗完成登记。为切实加快解决莆美镇双溪口村历史遗留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采取主动服务,协助指导莆美镇政府、双溪口村委会办事人员收集资料到各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根据莆美镇人民政府、双溪口村委会和安置户提供的拆迁和安置材料,由工作小组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和材料核对,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三、取得成效
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国道324线溪口路段拆迁安置用地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得到解决。截至目前,已审核批准办理28宗,正按不动产权登记程序办理首次登记公告,近日将完成不动产权登记,业主将于近期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让群众居有所安,解决了双溪口村多年的“办证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