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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2024-12-05 17:08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3〕3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网站和新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与建设,及时对标对表,并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县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目前,全县共有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6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100%。

(一)县政府网站自查情况:从自查结果看,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与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单项否决”问题,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个别单位还存在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和发布信息内容存在排版不规范的问题,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普查通知单,要求各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县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结果全部合格,但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审核不到位,信息发布内容出现错敏词汇的情况,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和台账健全,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遵循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充分发挥网站后台立即检测错别字功能的作用,一定要防止出现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错误链接、隐私信息泄露、格式错误等问题。

(二)加强管理建设。不断提升网站的日常运维水平,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若出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有变动,及时进行变更,确保网站信息与实际情况符合;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对抽查到的在第7天没更新政务新媒体的部门及时提醒其当天务必更新到位。

附件:云霄县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附件

云霄县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序号

责任单位(账号名称)

运行总数

检查数

不合格数

合格率

1

政府办(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

1

1

0

100%

2

政府办(云霄县政府网)

1

1

0

100%

3

司法局(云霄普法)

1

1

0

100%

4

公安局(云霄公安)

1

1

0

100%

5

交警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

1

1

0

100%

6

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1

1

0

100%

7

交警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

1

1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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