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我机构将予以注销,该不动产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利证书 编号 |
| 1 | 陈耀龙 | 宅基地使用权 | 陈岱镇 大山顶村凤头 | 350622010001JC00009W00000000 | 宗地 面积:44.46 | 农村 宅基地 | 云集用(93)字第211751号 |
| 四邻界址 | 东:自墙邻猪舍; 西:与陈结发共墙; 南:自墙邻巷至陈春发; 北:自墙邻巷至陈贵生。 | ||||||
注:该不动产权利人主动放弃该宅基地使用权,现按注销登记相关流程予以办理。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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