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残联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教综〔2019〕80号)精神,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整合特殊教育资源,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保障能力。现就成立云霄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方妙秦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张连金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林朝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耀宽 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四级调研员
陈云冠 县残联主任科员
成 员:王嘉兴 云霄康济医院精神科主治医生
莱婉婷 县疾控中心心理咨询师
梁顽强 县医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
吴惠燕 县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吴耀俊 县福利院院长
张火林 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郭煜川 县教育局中教股副股长
陈顺安 县教育局初教股副股长
何美琼 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方振华 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云霄县特殊教育学校,方振华任办公室主任,何美琼、高建水任办公室副主任。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云霄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相关工作要求;
2.推进个性化教学改革,采取不同方式,落实一人一案;
3.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4.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5.关注特教教师的心理健康;
6.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7.协调处理各地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 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8.协同教研,引导教师专业化成长;
9.承办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10.依照前几款规定作出的评估、鉴定等结果属于残疾儿童少年的隐私,仅可被用于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康复。县教育行政部门、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相关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了解的残疾儿童少年上述相关结果及其他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云霄县教育局 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云霄县民政局 云霄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