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自然资源 >  其他
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64)
2024-09-19 09:35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0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厦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888135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吴建文
吴翠花
宅基地使用权云霄县东厦镇竹塔村塔东63号350622007014JC00021F00010001 宗地面积:53.56;
建筑面积:53.56
农村宅基地 
四邻
界址
东:自墙邻巷至埕地西:自墙邻巷至简易房南:自墙邻巷至农地北:自墙邻空地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