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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162)
2024-08-28 09:36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9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序号权利人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四邻界址
1张成昌
柳查谨
国有云霄县云陵镇
江云路97-1号
350622005001GB45577F00010001宗地
面积:36.32;建筑
面积:180.24
商业服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
东:自墙邻路;
西:自墙邻路;
南:与张朝明共墙;北:与高镇强共墙。

注:根据《云霄县房地产转移登记监证书,云房转字052070号》,该不动产系张成昌向张义民、张翠云购买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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