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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59)
2024-08-23 10:37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9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发区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55183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龚惠珍
黄镇生
宅基地使用权云霄县莆美镇益宝山村210号350622009009JC00015F00010001 宗地面积:54.84;
建筑面积:114.21
农村宅基地 
四邻
界址
东:与黄锦文共墙
西:自墙邻空地
南:自墙邻空地
北:自墙邻巷至龚金团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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