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根据《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民〔2024〕126号)文件要求,我县拟于9月为我县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请各乡镇指导辖区内各村(居)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初评,确保100%摸排到位、有意愿老年人100%接受初评。具体要求:
一、服务对象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具有漳州户籍的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中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服务对象必须接受全部建设内容。已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漳居住生活三个月以上的台湾籍老年居民,同等享受漳州户籍老年人提升服务。
1.一类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2.二类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轻度失能老年人;
3.三类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家庭(2023 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20442 元)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一类、二类、三类对象的优先顺序提供服务。
二、补助标准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按照每户建设 17 个项目,以限价 5000 元招标结果作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际补助金额。已享受过我县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前次改造内容属于本次补助项目的不再予以补助。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人服务不少于 30 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以限价3000元招标结果作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际补助金额。享受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不再享受由民政部门负责的其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摸底排查工作(2024年8月14日前)。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服务对象摸底,从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六个方面,开展老年人能力等级初评,有1项以上不能自主且有服务意愿的老年人纳入服务初选名单,并于2024年8月14日前上午下班前报送《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能力初评情况表》纸质版并盖章(附件1)。
(二)选定服务机构(2024年9月)
由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择优遴选服务提供主体,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分工,并向社会公布承接主体名单及基本情况。
(三)审核服务资格(2024年10月)
承接主体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聘请评估机构,对纳入初选名单的老年人能力作出综合评估,出具《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判定老年人能力等级。承接主体根据优先顺序,协助服务对象填写《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4),并报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同时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服务对象,能力评估和申请审批工作由家庭养老床位承接主体负责。
(四)开展提升服务(2024年10月-2025年5月)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承接机构根据《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清单》,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结合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确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并填写《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确认表》(附件5),在施工前、后分别由服务对象或代理人确认。代理人应为老年人家属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2.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承接机构应自行建设应急服务平台,及时响应服务对象异常情况和进行应急处置。
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机构根据《漳州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清单》,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照护需求,与服务对象或代理人对接明确具体服务类别,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填写《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确认单》,由服务对象或代理人确认服务项目、服务满意度。承接机构应自行建设应急响应平台,对接家庭养老床位承接机构,及时响应服务对象服务需求。
4.承接机构服务人员根据《关于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通过微信小程序“民政政务—2024 年项目”据实勾填上传服务内容、佐证材料,向服务对象或代理人提供服务评价二维码。承接机构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评价情况确认服务人员服务费用,对服务对象未评价的可通过回访方式确认。
(五)验收服务质量(2025年6月至2025年7月)
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估承接机构每月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完成后,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估承接机构按 100%比例组织验收,将验收结果作为尾款支付的主要依据。
(六)终止服务
1.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在同一选县的,服务保持延续;离开原居住地(我县)的,服务终止。
2.服务对象离世、住院或出现其他妨碍服务持续开展的情形时,服务终止。
四、工作要求
(一)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并积极帮助、指导服务承接机构对接服务对象,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需求,协调服务机构及时响应,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漠视群众利益,隐瞒提升政策的村(社区),作为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三)加强风险防范。各乡镇(开发区)要指导、监督服务机构制定风险预案、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各项服务事项和服务风险告知,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关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在服务期间发生的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以及其他涉及合同纠纷等问题的,由服务承接机构承担相应责任,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推广。要加强项目政策宣讲及实施情况宣传,将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理念和实践传递到千家万户。要注重发掘总结典型案例和有益探索,将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推动项目取得点上突破、面上拓展的良好效果。项目资金资助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设施、设备或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附件:
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能力初评情况表
2.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清单
3.漳州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清单
4.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申请表
5.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确认表
云霄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能力初评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 号 | 县(区) | 街道 (乡镇) | 社区 (村)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类别 |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初评 | 户内网络情况 | 需求摸底 | ||||||||
低保老年人 | 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 | 自主 吃饭 | 自主 穿衣 | 自主 上下床 | 自主 如厕 | 自主 室内行走 | 自主 洗澡 | 是否接入网络 | 运 营 商 | 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 | 单纯居家上门 |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电信/移动/ 联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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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清单
一、适老化改造 | ||||
序号 | 类 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 | 地面卧室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 | 基础 |
2 |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 基础 |
3 | 卧室改造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 | 基础 |
4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5 |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 基础 |
6 | 物理环境改造 | 灯源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基础 |
7 |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便利老年人进出 | 4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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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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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环境改造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大面板、夜间指示改造,方便老年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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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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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门改造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3选1 |
| 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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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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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能化改造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9 | 网络连接设备 | Wi-Fi路由器 |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 | 2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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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网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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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紧急呼叫设备 | 紧急呼叫器 | 安装在床头、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老年人出现危急情况便于一键呼叫 | 基础 |
11 |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 智能腕表 |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基础 |
12 | 视频或语音通话设备 | 智能监控摄像头 | 双向实时视频或语音通话,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 | 基础 |
13 | 安全监控装置 | 烟雾报警器 | 安装在居家响应位置,用于监测老年人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 | 基础 |
14 | 智能感应设备 | 红外探测器 | 安装在卧室、客厅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区域,探测老年人活动情况 | 必选项目 |
三、老年用品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5 | 老年用品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必选项目 |
16 |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2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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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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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 | 2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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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传导助听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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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可选项目由老年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 | |||
附件3
漳州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 务 内 容 |
生活 照料 服务 | 助浴 |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 |
| 助洁 | 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甲等 |
| 助急 |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
| 护理协助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探访 关爱 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健康 管理 服务 | 建立健康档案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
| 预防保健 | 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附件4
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申请表
老年人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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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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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
住宅情况 | £□自有£□非自有 | 家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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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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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特征 | □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 □ 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低收入组、中间偏下收入组家庭老年人 (2023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442元)。 | ||||||
家庭人均 月收入情况 | £□ 0-500元;£□ 501-1000元;£□ 1001-1500元; £□ 1501-2000元;£□ 2001元及以上上; | ||||||
老年人 身体状况 评估情况 | £□ 轻度失能; □ 中度失能; □ 重度失能; □ 完全失能
评估时间: 评估单位: 评估人员: | ||||||
申请项目 及声明 |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申请以上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明确相关风险,服务机构有权对房屋进行改造,且未开展残联“无障碍进家庭”项目。如有不实,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申请人签字(印): | ||||||
审批意见 | 村(社区)意见:
签字(章) |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章) | 县级民政部门意见:
签字(章) | ||||
附件5
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确认表
老年人 姓名 |
| 身份证 号码 |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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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 | 设备型号和数量 | 预计费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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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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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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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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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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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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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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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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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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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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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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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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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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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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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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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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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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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 设方案 确认 | 本人对以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予以认可 确认人签字(印): | ||||
项目完 成情况 确认 | 以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全部完成 确认人签字(印): | ||||
备注 | 1.此表序号项目应与《漳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清单》序号一一对应; 2.确认人只能是服务对象或其家庭成员或村(居)委员会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