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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54)
2024-08-14 15:23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9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列屿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689525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汤锦定
(已故)
宅基地使用权云霄县列屿镇南山村南山17号350622009009JC00015F00010001 宗地面积:54.54;建筑面积:120.47农村宅基地 
四邻界址东:自墙邻村道西:自墙邻巷至汤延生住宅南:自墙邻汤金松住宅北:自墙邻巷至汤院生住宅
    注:根据《律师见证书》,该不动产由汤茶真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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