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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152)
2024-08-12 15:17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90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序号

权利人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亩)

用途

备注

1

张添明

张志梅

集体

云霄县莆美镇

莆东村

350622006015JE00002L00000001

宗地面积:

36.25

乔木

林地

详见林权四邻界限申报调查表、界限确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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