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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首次登记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4147)
2024-08-05 15:18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8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美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55183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大全(已故)

宅基地使用权

云霄县莆美镇莆东村朝阳里19-1号

350622006015JC40193F00010001

宗地面积:34.50

建筑面积:34.50

农村

宅基地

东:自墙邻路

西:自墙邻巷至张便宜住宅

南:自墙邻路

北:自墙邻巷至张福顺住宅

注:根据《律师见证书》,该不动产由张进财、郑红伟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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