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8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 1 | 何春茂 罗春艳 | 集体 | 云霄县马铺乡 湖洋村 | 350622001008JE00069L00000001 | 宗地面积:8.41 | 乔木 林地 | 详见林权四邻界限申报调查表、界限确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
| 2 | 何春福 陈红英 | 集体 | 云霄县马铺乡 湖洋村 | 350622001008JE00070L00000001 | 宗地面积:8.39 | 乔木 林地 | 详见林权四邻界限申报调查表、界限确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