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8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方凤章(已故) | 国有 | 云霄县云陵镇照明路42-1号 | 350622005001GB44298F00010001 | 宗地面积:90.63;总建筑面积:129.06 | 城镇住宅用地 | 东:与云霄县下关帝庙共墙 西:与方宽雄共墙南:自墙邻路 北:自墙邻路 |
注:根据《公证书》,该不动产由方永明、张芸芳、方秀华、黄元、方永源、吴玉芬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