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原遗失的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陈岱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 0596-8668170。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利证书编号 |
| 1 | 曾火福刘瑞凤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陈岱镇下曾村公厅前 | 350622010014JC00007W00000000 | 宗地面积:36.63 | 农村宅基地 | 云集建(92)字第202232号 |
| 四邻 界址 | 东:自墙邻巷至曾主譃西:自墙邻巷至曾烘炉南:自墙邻巷至曾泰拳北:与曾成枝共墙 |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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