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云霄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29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04 09:48 来源: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方聪健代表:

您在云霄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督促企业切实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严把原料进厂关安全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把原料采购关,确保采购的原料符合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外购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供应商名录,相对固定原料来源,并定期审核评估;对原料提供者提出严格要求,以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为重点,严把质量安全关。

(二)严格组织生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等组织生产,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各种食品生产类别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原辅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等全环节质量安全控制,均有提出严格的要求。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时,必须遵照执行。

(三)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执行。

(四)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管控、贮存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原辅料和成品在贮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五)严格规范标签标识。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企业明示采用标准和相关茶叶标准等规定,严格规范标签标识。要严格做到“五个不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食品;不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不准虚假标注原料种植地区或类似表述;不准虚假标注手工制作、野生、贮存年份或类似表述。

(六)强化出厂检验。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采用标准,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检验农药残留,重点是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项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规定检验污染物,重点是铅等项目,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企业不具备自检能力的,要委托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旦发现产品中铅、农药残留等安全指标不合格的,或发现检出着色剂、非食品原料的,要立即停产、彻查原因、召回产品,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七)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实现全程追溯。

二、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强化生产许可。严格审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优胜劣汰。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检查力度,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对于较大品牌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及时通报。

(三)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结合属地实际,制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持续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要突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安全项目,并覆盖生产加工、流通、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坚持靶向性原则,将铅、农药残留等指标作为重点抽检监测项目,依法处置发现的问题,并公布有关信息。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使用不合格原料及工业染料等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管工作措施,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人员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普查登记,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充分发挥监管合力。积极协调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从原材料、生产、经营全环节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治理,群防群治。

(三)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相关社会组织的监督、协调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等方面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导。结合本地食品质量安全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检查和解决。注重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情况,不断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新情况、制定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五)大力促进品牌提升。按照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精准扶贫”要求,大力扶植食品生产企业走优质化发展道路。从较大食品品牌生产企业着手,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形成一批质量可信、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优质品牌。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基础上,要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名优品牌走出去。

签发领导:孔炜

联 系 人:曾玫                            

联系电话:15959605240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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