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1 | 陈裕龙 陈月枝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陈岱镇白礁村65号 | 350622010009JC00011F00010001 | 宗地面积: 79.90; 总建筑面积:252.06 | 农村宅基地 | 东:与陈平生共墙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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