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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2024-06-05 16:50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3〕3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网站和新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与建设,及时对标对表,并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县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目前,全县共有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6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100%。

(一)县政府网站自查情况:从自查结果看,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与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单项否决”问题,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还存在部分网站栏目内容设置还不够到位,部分单位栏目更新还不够及时,提醒了部门才进行更新的问题,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普查通知单,要求各单位应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整改到位。

(二)县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结果全部合格,但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出现错误用词的情况,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主体。要求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应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责任,做到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完善运维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避免严重表述错误、栏目不更新等问题的出现。

(二)加强信息审核。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要求县直有关单位、乡镇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信息撰写、修改、审核、发布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错字、别字、不正确表述等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附件:云霄县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附件

云霄县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表

序号责任单位(账号名称)运行总数检查数不合格数合格率
1政府办(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110100%
2政府办(云霄县政府网)110100%
3司法局(云霄普法)110100%
4公安局(云霄公安)110100%
5交警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110100%
6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110100%
7交警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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