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云霄县人居环境整治“八个一”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福建美丽乡村现场推进会部署,扎实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有力有序推进“清沟、扫地、摆整齐-拆旧、拓新、整漂亮-穿衣、戴帽、扮靓丽”“三步走”战略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提高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效性、针对性,推进各镇村全域整治、持续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培育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工作进展
我县于2023年10月上旬月启动制定《2024年云霄县人居环境整治拆旧拓新资金奖补方案(试行)》,由云霄县人居办牵头拟稿,经征求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林业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库区移民开发中心,各乡镇(开发区)等单位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
2024年2月22日,经过分管领域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
2024年3月22日,经过常务会讨论研究审议无异议,同意出台以上政策;
2024年3月29日,出台《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云霄县人居环境整治拆旧拓新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
四、范围期限
该政策使用范围为云霄县辖区内,自2024年3月29日起印发实施,有效期1年,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4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五、主要内容
对拆后拓新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即:以“有效拆旧、有效拓新”为目标,在拆旧的基础上,系统谋划实施群众可感可及、追求高品质生产生活需要、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等拓新项目。鼓励各乡镇(开发区)系统谋划,整乡镇打包形成项目进行招投标,对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1-2%给予项目经费补助,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竞标。具体补助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以旧村改造推进新村建设配套的项目。以拆后进行新村建设占地1亩作为起始补助线,对年度已开工建设并完成地基圈梁的,按照每亩5-10万元的标准,奖补项目经费及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对项目用地符合村庄规划进行审核、土地农转报批及供地等要素保障,所有涉农部分项目资金优先保障水、电、路、绿化、亮化等配套建设项目。
(二)推进旧村复垦、历史遗留损毁矿山复垦的项目。在项目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入库后给予补助。①新增耕地为旱地的,在每亩补助22.75万元的基础上(含后期五年管护经费补助0.75万元/亩),每宗每亩按比例额外补助1万元项目经费(每宗封顶8万元);②新增耕地为水田的,在每亩补助26.25万元的基础上(含后期五年管护经费补助1.25万元/亩),每宗每亩按比例额外补助1万元项目经费(每宗封顶10万元)。其中,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项目的,增减挂钩指标根据闽国土资综〔2015〕314号结算,先行核定增减挂钩指标的按项目拟新增耕地面积的20%核定,结算增减挂钩指标的按项目验收后新增耕地面积的70%核定。(若有出台新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
(三)打通断头路、村庄内主次干道的项目。以村庄内拆除的房屋的线形长度为补助基数,以“长50米、宽不低于3.5米”作为起始补助线。其中,对原有道路进行拓宽的,路面拆旧的占地面积须达到新拓宽道路面积的30%以上;对新拆建的道路,路面拆旧的占地面积须达到总道路面积的20%以上。每50米补助2-3万元。
(四)拆出环村路的项目。以新建设的环村路面“长100米、宽不低于3.5米”作为起始补助线,路面拆旧的占地面积须达到总道路面积的20%以上,每百米补助3-5万元。
(五)拓宽丁字路、十字路口的项目。对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两侧进行拆旧拓新、拓宽整治,以拆后拓新面积为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00元。
(六)修建小公园(微景观)的项目。以新建设的100平方米小公园(微景观)作为起始补助线,每平方米按照200-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打造过程中,须融入当地文化特色,鼓励建成集遮阳防晒、娱乐休闲、运动健身、临时泊车、文化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小公园(微景观)。
(七)修建小广场的项目。以新建设的200平方米小广场作为起始补助线,每平方米按照100-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不得直接硬化或简单铺设广场砖,应就地取材,使用旧条石、鹅卵石、砖头、石块等符合农村场景意象的建筑材料。
(八)修建停车场的项目。对拆后土地、荒杂地进行拓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给予补助。①化整为零修建若干处零星停车位,对在整村范围内主干道两侧建设零星停车位若干处,合计总数达15个以上车位的,每个车位补助1000元。停车位须按照“长5米、宽2.5米”的标准分界划线进行建设。②修建集中停车场,新建面积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且车位8个以上,按照“尽量不使用水泥简单硬化”的原则进行建设,每平方米按照100-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③修建生态停车场,面积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按照200-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生态停车场设计须高绿化、承载性优、透水性好、植物成活率高。
(九)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的项目。以黑臭水体治理面积200平方米作为起始补助线,按照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充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系统考虑水体用途和当地实际,合理选择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模式,优先从资源化、生态化等方向进行治理,降低治污成本。
(十)村庄内绿化和生态软化的项目。对以主村或挑选基础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全域推进绿化或进行生态软化成效较好的,给予适当补助。
(十一)整村、整区域打造提升的项目。对以主村或挑选基础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全域推进拆旧拓新、重点打造提升成效较好的村,按照每个乡镇1-3个名额,建设后经现场审核,给予20-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十二)全县打造重点村建设项目。全县每年年初组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评审会,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研究,挑选2-3个村进行重点扶持培育,每个村给予300-500万元补助。
(十三)与乡村振兴有关的项目资金安排。原则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体旅、林业、生态环境、库区移民开发中心等县直部门的涉农资金,优先安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十四)其他情形。如有其他需要补助的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的,由县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照同类别补助标准执行。
上述“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及资金,要在县直有关部门资金管理界定的补助范围内使用,并将按照山区、沿海等镇情村情,以及各村拓新的实效性、差异性、乡土韵味等进行梳理比对,分别予以不同等次的资金奖补。
六、注意事项
人居环境整治拆旧拓新奖补资金的补助,是针对以镇、村为主体给予的补助,且要在有拆旧的基础上谋划形成的拓新项目,不同的补助类别对补助的金额、拆旧的占比、建设的标准均提出了具体且细致地要求,申报补助均需符合才能予以补助。
七、关键词诠释
方案中所讲述的拆旧是指“拆废、拆破、拆危、拆违”。即:全面拆除废弃的猪圈、鸡鸭圈、牛棚等禽畜圈舍和旱厕;全面拆除散发破败气息的房屋建筑;全面拆除有安全隐患老旧危房;全面拆除违章搭盖、私搭乱建等构筑物。拓新则是指方案中所述的相关补助类别,即:拓新推进新村建设、旧村复垦,建设小公园(微景观)、小广场、停车场等。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人居办 0596-85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