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的功能定位发生变化,对建设规模及用地需求也发生变化,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2021年3月10日核发的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131平方米变更7621平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第九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七十条(五)规定及云霄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6号),经研究决定:
一、原核发的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50622202100003号及附图原件依法收回注销)
建设项目名称: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
建设单位名称: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云霄县将军大道西侧;
拟核发用地面积:约0.7621公顷;
拟核发用地性质:图书展览用地(A21);
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1431.5平方米。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侨兴路39号
邮编:363300。网址:http://www.yunxiao.gov.cn/
联系电话:0596-8505335,联系人:小 吴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
相关文章
《关于征求<云霄县潮剧(国家非遗)传承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