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公租房申请审核(云霄县)830611529438950004
  • 概况
  • 一、受理条件
  • 二、申报材料
  • 三、办理流程图
  • 四、窗口办理
  • 五、网上办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一、受理条件
  • 1、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指定一名主申请人,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二)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家庭;

    (三)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 2、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二)年满30周岁以上(在县城区新就业的中专以上毕业生不受此年龄限制);

    (三)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个人;

    (四)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二、申报材料

1、公共租赁租房申请表

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调解书、离婚判决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等)、丧偶提供火化证明

3、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个人出具的具结书)

4、符合优先配租的相关证明材料

5、就业单位证明

6、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证明

7、未婚证明

8、学生证明

9、非本地户籍提交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图
    • 1、公租房申请审核(网上办)

      1

    • 2、公租房申请审核(现场办)

      1

    • 3、公租房申请审核(业务经办)

      1

    四、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1号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号、34号窗口

    交通指引:乘车路线:1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五、网上办理

      【Ⅲ级(四星)】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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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33号、34号窗口 0596-8505385(夏)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冬)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1号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号、34号窗口
                      收费方式
                      事项名称: 公租房申请审核
                      是否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公租房申请审核
                      缴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