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云霄县)830611380528230001
  • 概况
  • 一、受理条件
  • 二、申报材料
  • 三、办理流程
  • 四、办理流程图
  • 五、窗口办理
  • 六、网上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求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受理条件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申报材料
    • 1.商品房预售申请表
    • 2.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比例的25%以上的材料及施工现场照片,或提供达到省住建厅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的材料及施工现场照片
    • 3.预售方案
    • 4.营业执照
    •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办理流程
    • 1、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环节;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日转入受理环节。

    • 2、审查

      步骤: 审查

      审查标准:

      符合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办理结果: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 3、决定

      步骤: 决定

      审查标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办理结果:

      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四、办理流程图
    • 1、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核发(网上办)

      1

    • 2、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核发(现场办)

      1

    • 3、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核发(业务经办)

      1

    五、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1号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号、34号窗口

    交通指引:1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六、网上办理

      【Ⅳ级(五星)】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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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与建设33号、34号窗口 0596-8505385(夏)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冬)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1号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号、3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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