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时长为3~12个月。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