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推进全县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行为,保证电梯运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云霄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闽市监特安〔2023〕205号)等有关规定,牵头制订了《云霄县岁末年初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推进全县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百姓乘梯安全。
二、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1日。
三、监督检查实施对象
1.重点检查无物业、无电梯维保单位、无电梯维护资金的“三无”电梯;
2.重点检查无法落实保障电梯维护资金的安置房小区;
3.重点检查不能及时保障电梯维护资金的物业小区;
4.重点检查公共领域、人流密集场所的电梯,如医院、商超、车站、学校等单位的电梯。
四、监督检查内容
1.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74号令《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 实电梯使用单位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及时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用;
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落实各 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两有证”:电梯要有注册使用登记证,管理人员要取得作业人员证。“一检验”:要在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申报定期检验。 “一预案”:要建立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电梯维保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说
明书要求的频次和项目内容,制定维保方案,开展维护保养;
5.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存在虚假维保,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等违法行为;
6.实地抽查至少3家电梯维保单位是否能在接到困人故障通知后,在30分钟内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7.严查安置房小区电梯“假报停真使用”,严查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传菜梯”,严查居民自建房、商品房别墅未注册登记转为经营性使用等违法行为;
8.加大对辖区内“三无”电梯、安置房小区电梯的排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县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组组长单位职责,统筹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2.全面排查整治。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发区)要将电梯安全整治作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重点,围绕检查要点和内容,通过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帮扶、执法追责等方式,对本行业领域和本辖区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检查全面覆盖、隐患全面治理。
3.严格信息报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发区)应于2024年2月2日前报送岁末年初全县电梯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工作总结,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县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组。联系人:县市监局特安股股长杨宏坚,电子邮箱:yxscjdgl@163.com。
附件:1.电梯安全隐患排查表
2.“三无”电梯排查表
附件1
使用单位 |
| 姓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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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单位 |
| 姓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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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地址: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符合 | 不符合 | 无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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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不是无物业、无电梯维保单位、无电梯维护资金的“三无”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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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不是无法落实保障电梯维护资金的安置房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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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不是不能及时保障电梯维护资金的物业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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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完善建立“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 预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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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 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单 位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 调度”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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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及时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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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要求的频次和项目内容,制定维保方案,开展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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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存在虚假维保、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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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地抽查至少3家电梯维保单位是否能在接到困人故障通知后,在30分钟内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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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存在安置房小区电梯假报停真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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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传菜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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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居民自建房、商品房别墅是否未注册登记转为经营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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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三无”电梯排查表
序号 | 乡镇(开发区) | 使用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情况说明(无物业、无电梯维保单位、无电梯维护资金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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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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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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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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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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