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