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支付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提供生育津贴,作为对参保女职工的一种补贴。生育津贴可以在生育期间发放,帮助女职工应对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
1.受理对象
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用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在职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2.待遇类型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1)顺产128天;难产(剖宫产)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多15天。
(2)怀孕3个月内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怀孕3-7个月内流产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取出宫内节育器3天;输卵管结扎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输卵管复通术30天;输精管复通术15天。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1、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证
2、病例资料
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信息
说明: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的,应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结算个人承诺书》 2.可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获取生育服务登记信息的,无需提供证件纸质材料;合并支付的可一次性提供材料 3.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情况,需办理人提供相应证件或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1号云霄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21.22.23号医保窗口
交通指引:市民可乘坐1路公交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Ⅳ级(五星)】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